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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新:车主停车忘拔车钥匙 男子偷走钥匙再盗车

    时间:2018-01-03 18:19: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大新1月3日讯(通讯员 叶发强 黄雅静)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冯某因盗窃摩托车,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青年男子冯某家住大新县桃城镇。因涉嫌犯盗窃罪,冯某于2017年8月13日被大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5日被大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20日22时,农某将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停放在大新县桃城镇伦理路某网吧门口,然在没有拔走摩托车钥匙的情况下就离开了。恰逢冯某经过并发现摩托车上没有拔走钥匙,于是偷走该辆摩托车的钥匙。第二天下午2时许,冯某携带钥匙回到现场发现摩托车还在,便用该辆摩托车的钥匙启动摩托车将该车盗走。同年8月12日,冯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同时追回农某被盗走的摩托车。经鉴定,农某被盗走的摩托车价值4655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6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但鉴于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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