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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电子城管"执法避免冲突 整改无效将开罚单

    时间:2017-12-30 15:24:5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针对跨坎占道经营,柳州城管视频取证,责令整改无效将开罚单

    “电子城管”上岗执法避免冲突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通讯员栾宇)店面为了招徕生意跨坎占道经营,将物品或者宣传品摆放在店外。对此,柳州城管将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首次发现予以警告教育,再次发现将予以两万元以下罚款。记者12月28日从柳州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一批占道经营店家已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对于店家跨坎占道经营的行为,按照以往做法,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暂扣物品,当事人接受处罚之后领回物品,但是此举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甚至产生暴力抗法事件。

    “非现场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对当事人首次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责令整改,并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进行取证;如果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或者再次跨坎经营,城管部门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在当事人拒不履行且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城管部门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柳州城管已经启动“律师驻队”模式,为“非现场执法”提供全面法律支撑。今年11月,柳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以柳南区为试点,率先启动为期24天的“非现场执法”模式,立案1326起,与经营者的冲突矛盾为零起。柳南区经过“非现场执法”整治之后,跨坎经营乱象当月下降70%,效果非常显著。

    从明年1月起,“非现场执法”模式将在柳州城区全面推行,沿街店铺如果涉及跨坎经营,收到城管部门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之后仍不整改,或者整改之后“旧病复发”,执法人员在视频图片取证之后,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予以两万元以下处罚。

    今年9月以来,柳州已有多个占道经营的店家受到重罚。跨坎经营当事人如果拒缴罚款,将产生不超过本金的滞纳金,城管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征信体系,如果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数据库,无论出国、乘坐高铁和飞机,还是购买不动产、银行贷款、度假旅游均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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