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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元旦起 柳州免费停车由10分钟调整为半小时

    时间:2017-12-30 15:18:5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明年元旦起,柳州重新规范公共场地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免费停车由10分钟调整为半小时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石红星)12月29日,记者从柳州市物价局了解到,2018年1月1日起,该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场地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重新进行规范,车辆免费停车时段由原来的10分钟统一调整为30分钟(含)。

    日前,柳州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重新规范我市公共场地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将该市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场地停车场所有车辆免费停车时段,由原来的10分钟统一调整为30分钟(含)。超过30分钟,小型汽车仍然按每小时2元收取;24小时内最高限价由白天12元、夜间14元,统一调整为30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按1元/辆.次收取;自行车按0.5元/辆.次收取。所有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可按上述标准循环累加收费。大、中型汽车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量计费。

    《通知》同时规定,柳州市公共场地停车场收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符合条件的即可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并按照柳价费[2017]65号文件要求做好收费公示等相关工作,无须另行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收费申请。

    此外,除柳侯公园、江滨公园、雀儿山公园配套停车场执行上述公共场地停车场收费标准外,其它园林部门所属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仍按市物价局原来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物价局还强调,公共场地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费停放政策。其它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包括园林部门所属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实施2小时免费停放政策。

    发现乱收费的,可拨打12358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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