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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前11月广西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居于全国前列

    时间:2017-12-29 16:47:34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2017年前11月广西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居于全国前列

    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宋瑶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28日讯(记者 宋瑶)12月28日,广西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11月,广西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持续优良,居于全国前列。

    2017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持续优良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曹伯翔在通报会上介绍说,2017年1-11月,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持续优良,居于全国前列。空气质量方面,我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全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0.5%。冬季期间,受不良天气因素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加大,11月中旬以来,自治区及各市加大大气污染防控力度,经过40天的攻坚工作,全区PM10和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9.6%和8.0%。据悉,今年我区将可以实现“大气十条”目标考核任务。

    水环境方面,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区内51条主要河流共设97个监测断面,其中达到Ⅰ-Ⅲ类水质的断面88个,水质状况评价总体为优,而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中,50个断面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考核合格率为96.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设区城市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0%,同比持平,水量达标率为94.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良好,2017年广西23个国控站位水质优良率(一、二类水质站位比例)为91.3%,无三类水质站位。

    规范环境执法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今年,广西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先后开展“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政治污除隐患”“铲污除险卫家园”等5个专项行动,保障环境安全。2013年8月至今,全区未发生较大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此外,广西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执行新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两高”司法解释,并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1-11月份,全区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843件,处罚金额6900多万,其中,运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总数483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4件,查封、扣押142件,限产、停产203件,移送拘留75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8件)与去年同期的127件相比,增加了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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