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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公布交通运输黑名单 已吊销20辆车运输证号

    时间:2017-04-27 23:40:37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6日讯(通讯员李文静)为加强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后续监管,净化交通运输环境、促进交通运输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25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一批公路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各相关部门将依规对列入黑名单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实行相应的惩戒措施。

    近期,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对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归集整理工作,通过在广西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导出违法数据,向各县、区收集违法超限信息等形式,共筛选出65条存在严重公路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货运车辆及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驾驶人主要为存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情形,严重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南宁市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制度(试行)》执行。

    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黑名单中,45名货运车辆驾驶人信息包括从业资格证号、从业类型、办理机构等内容,列入原因均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时间从去年3月13日至今年3月13日。列入南宁市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的货运车辆列表则包括车牌号码、已被吊销的运输证号、所属业户名称、办理机构等内容,其中列入原因均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时间为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13日。

    针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驾驶人,交通运输部门将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列入超限黑名单货运车辆驾驶人,相关个人信息将被治超管理系统锁定,锁定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将暂停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相关业务的申请,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据介绍,黑名单信息将按规定在“信用交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提出了三个方面26条具体惩戒措施,明确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采取限制责任主体的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以及强化对责任主体的日常监管等措施。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治超专项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50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46余人次,执法车辆240辆次,共查获超限车辆291台。

    此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在公布黑名单的同时,还将有关信息抄告交警、城管等部门,以达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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