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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网约车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2017-12-22 15:49:30  来源:河池网  作者:

    我市网约车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采取网站上公示和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征求社会意见,网上征集意见截至12月30日

    近年来,网络预约出租车已悄然融入人们的生活。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约车的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我市根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出租车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出租车改革政策的出台。

    河池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河池市深化改革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出租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综合协调、材料起草、维护稳定、政策宣传等七个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目前,材料组已着手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文稿进行了5次讨论修改,于今年9月向市委、政法委等18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河池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池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试行)》等两个规范性文件。为使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更加完善并贴近民生,决定采取网站上公示和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征求社会意见,希望各位热心市民积极通过以下方式对《细则》和《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网上征集意见截至12月30日,市民可登录“广西河池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www.hcjt.gx.cn/)的“其他信息公开”栏,点击“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河池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河池市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查看内容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邮箱或传真反馈。电子邮箱为:hcswycbf@163.com,传真号为0778-2288082,也可拨打电话0778-2281338咨询。

    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服务所在地取得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不得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还应当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然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

    网约出租车须为本地车牌

    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机动车牌照,并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车行驶证的7座以下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00千米以上。非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排量不小于 1.6L(含)或1.4T;车辆计税价格8万元以上;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4年。车辆尾气排放要符合环保标准,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

    此外,车辆需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机动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先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

    符合以上条件的巡游出租汽车可按规定申请从事网络出租汽车经营。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要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需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

    网约运营车辆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要正确使用计价系统,按收费标准收费,给付乘客出租汽车发票;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此外,网约车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同载他人;乘客遗忘在车上的物品,应当无偿归还失主或交回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使用文明语言,保持车内整洁。

    拼车出行应确认同乘人身份

    《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试行)》中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历,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

    驾驶员、合乘者双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实,确保合乘规范和安全。每辆小客车每日提供合乘不超过2次。

    合乘平台应按照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履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手机号码;严格审核驾驶员及车辆、合乘者信息,保证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信息一致,不得为驾驶员和车辆条件不符合要求、登记事项不完备的合乘行为提供注册和合乘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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