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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控“四联动” 法治护蓓蕾

    时间:2017-12-20 17:15:55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梁毅李宏声

    未成年罪犯数从2012年的415人降至2016年的239人,下降了42.41%;未成年罪犯在同期罪犯中所占比率从2012年的12.08%降至2016年的6.02%……近年来,玉林市两级法院创新司法手段,从法庭、基地、校园、家庭四大平台入手,全力打造全方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立体防控体系,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立足法庭平台庭上庭下联动

    玉林市中级法院及辖区七个基层法院先后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把办案作为警示、教育青少年的主要工作。两级法院在青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实现了庭上与庭下的联动。

    庭上,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严惩不贷的同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则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全面推行庭前调查制度,严格执行分案审理、不公开审理、指定辩护、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设置圆桌审判等,最大化发挥庭审教育功能。

    庭下,法院创设判后寄语和致法定代理人的一封信、积极引入心理干预机制、设立“法官妈妈”课堂、家长课堂、组织缓刑少年犯成立“新生少年公益服务队”,并组织公益活动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庭下互动模式。

    自2013年至今年7月底,全市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98件1385人,其中免于刑事处罚、适用缓刑291人,免缓刑适用率2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31人,占生效判决的60%,对1302名被判处五年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构建基地平台法院社会联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玉林市法院积极联动党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关工委、共青团、妇联、企业等,积极构建法院与社会共同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形载体。目前,全市已建成面向全社会、极具互动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1个。

    为了更好帮助失足少年重返社会,该市两级法院整合多方资源,合力打造“青少年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就业实习培训基地”,帮助未成年犯再就业、再回校。目前,两个技能培训基地已开办36期技能培训班,共有510名未成年犯接受了培训。

    依托学校平台法治教育联动

    今年5月,全区“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玉林举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玉林样本”获各方点赞。

    全市两级法院结合该市城乡学生分布实际,为23所城乡中小学建设了法律长廊、普法阅读室、心理引导室等固定普法工作领域,并且专门聘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定期入驻。

    依托校园教育阵地优势,两级法院通过选任法制副校长、庭审进校园、微电影普法宣传等模式,打开了特色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链接家庭平台法官家长联动

    博白县法院有一支“白州女法官护蕾队”,这支女法官队伍专门针对受到性侵害的留守儿童开展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受害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基于强化失足青少年的帮扶工作和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两方面的考虑,玉林市两级法院根据案件审理以及基层反馈,建立了特殊家庭花名册,建立法官和家长点对点的联系机制和定期跟踪的家访机制,共同探讨青少年成长教育问题。

    此外,全市法院还针对未成年犯特困家庭建立了特殊帮扶机制,通过成立“特困少年关爱基金”“企业爱心帮教团”等,为特困未成年犯发放资助基金、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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