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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4-27 00:38:35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

    1.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祥收受红包问题。2010年春节至2012年中秋节,王祥在担任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收受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送的红包共计40200元。2016年4月,王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其所收受的违纪红包已上缴国库。

    2.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杜建中等7名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4年中秋节至2015年中秋节期间,玉林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杜建中、庞保标、徐爱清、原副经理陈家禄、经理助理兼生产科科长陈铭林分别收受工程老板送的礼金7000元、7000元、10000元、2000元、5500元及月饼票若干;自来水公司派往郁江引水工程的施工管理员朱恒桂、黄势分别收受土特产若干。另外,陈铭林还存在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的问题。2016年6月,杜建中、庞保标、徐爱清、陈家禄、朱恒桂、黄势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铭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人员违纪所收礼金已依法追缴上交国库。

    3.玉林市农药检定管理站原副站长李春晓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李春晓两次因私外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加油费共计3062.23元。2016年8月,李春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已主动向单位退缴违规使用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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