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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12-20 17:12:48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李家健通讯员/张严方)12月15日,二级大法官、自治区高院院长黄克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桂林某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桂林某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案。

    庭审前,黄克仔细阅读了全部卷宗,召开庭前会议,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方案,明确了合议庭成员庭审分工。

    庭审中,审判长黄克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主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等各个环节。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后宣布休庭。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据介绍,这次开庭是黄克担任自治区高院院长以来第三次进行大法官开庭。他表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法院院长作为入额法官,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办案,而且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审判职责,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审判业务中。”

    目前,我区三级法院共有入额院领导734名。今年1至9月,全区法院入额院领导共主办案件4.0057万件,同比增长200.73%,占全区法院新收案件数的9.81%。其中,审结案件2.1544万件,同比增长104.65%,占全区法院已结案件的6.30%;结案率为71.90%,同比上升17.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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