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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城港市2016年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时间:2017-04-27 00:17:26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防城港日报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至8月,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4家单位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均能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较好地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4家单位相继通过本系统网站及防城港市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布巡察整改情况,希望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将巡察反馈的6大类20个具体问题细化为68项整改任务。目前6大类2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处理相关人员12人,其中行政处分1人,诫勉 谈话2人,提醒谈话9人,制定和修改了相关制度20项。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确定了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四大整改方面、28项整改任务、54条整改措施,明确了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组各成员根据分工负相应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科室按照整改要求逐项分解任务、时限,逐条细化措施,逐项整改问题。目前28项整改任务均已基本完成整改,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1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1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将巡视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的8个问题细化为2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在抓好整改的同时狠抓建章立制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8个,完成整改措施25项,给予党纪处分2人,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3项。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8项整改任务,开展“每周一讲”、“每周一考”等系列活动,严抓学习管理教育。认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三转”工作,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在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并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回头看”,给予行政处分2人,提醒谈话8人。制定出台各类局内部管理规章和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制度5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共8个专项问题,市环保局8项整改任务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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