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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称“购房退税”设“连环骗局” 来宾有5人中招

    时间:2017-04-22 00:16:05  来源:来宾网-来宾晚刊  作者:

    “购房退税”你信吗?信就上当了。一个“家族式”的诈骗团伙以办理国家购房退税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再由转账组提取赃款进行分赃。短短两个月间,该团伙先后行骗15人,共骗得赃款合计人民币27万余元。近日,陈某、钟某等10人被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多人身陷“连环局”

    账户钱财被扫光

    2016年4月13日,在江西南昌居住的蒋某接到一个自称是房产局管理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当日为办理国家购房退税的最后一天,须及时办理”。为让蒋某相信有这回事,该团伙随后又以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的身份打电话给蒋某,称可以帮其办理国家购房退税业务。在其诱骗下,蒋某到市区某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将卡内24198元转账到其指定账户,结果这笔钱一去不复返。

    据统计,该团伙利用上述手段,分别在广西、江西、安徽、四川、河南等省份,共诈骗15人,合计诈骗金额达27万余元。

    骗子“各司其职”

    成员分工明确

    被告人陈某、钟某等人在厦门市某窝点内,使用虚拟的电话号码实施诈骗。从组织策划到转账提款,诈骗团伙成立组织架构并分工合作,存在利益分配,前后形成一条完整的作案链。

    首先,由电话组利用陈某提供的全国各地购房者的个人信息资料拨打电话,冒充房产局管理工作人员的郑某等4人虚构“今日为办理国家购房退税的最后一天”的事实,再由冒充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的陈某等4人以“帮助办理国家购房退税”为由,诱骗被害人到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将钱转账到其指定账户。其次,再由苏某、王某等3人形成转账组,帮助陈某提取赃款,并从中扣除10%提成作为“辛苦费”后将赃款转给陈某等人。

    10名团伙成员

    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陈某、钟某等人均为福建安溪人。由他们一手建立起来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团伙成员“各司其职”,具有很高的作案效率。在来宾,就有5名被害人中招。事发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先后在福建厦门将诈骗团伙7人抓获,另3人在来宾落网。

    目前,兴宾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组成犯罪集团,虚构事实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苏某、王某等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仍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以共同犯罪论处,遂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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