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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国有林场公益类比例达96.6% 改革工作获成效

    时间:2017-10-06 16:28:13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我区国有林场公益类比例达96.6%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陈静实习生 陈玲玲)截至目前,全区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的有42家、公益二类有70家,公益类林场比例达96.6%。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获愁,我区通过认真做好组织机构设立、调查摸底、资产清查、宣传发动等基础工作,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获准备案或审批的各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来看,我区各地国有林场优化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列入今年改革的139家国有林场改革后整合为116家,减少了23家,减少16.5%。改革后,国有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公益类林场比例达到96.6%;财政全额保障林场占比达到64.7%,差额保障林场占比32.8%,定额保障林场占比2.5%;国有林场均按实际需要科学核定了人员编制并妥善安置了富余人员。

    据介绍,我区国有林场改革推进较好,主要是相关市县把中央、自治区改革精神与林场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出符合政策、符合实际、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内容齐全、措施有力的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把改革责任明确到发改、机构编制、财政、人社、林业、交通、水利等各个责任部门,制定改革责任分工表,倒逼各责任部门分头抓好落实。

    此外,全面落实改革政策,定性上坚持公益性方向,在定编上保持在职在编人员稳定,在经费上保障生态建设需要,在富余职工安置上进行多方式安排,在社保上严格执行自治区政策。玉林市、梧州市把全部林场定性为公益类,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已从企业养老保险转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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