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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高新消防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时间:2017-10-05 16:48:27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南宁市高新消防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抽检消防水带。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李理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4日讯(通讯员 王家胜)为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净化消防产品市场,近日,南宁市高新公安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产品质量。

    高新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南宁综合保税区加工出口产业园、南宁市科瑞江韵小区、人和莱茵鹭湖小区、广西银行学校新校区等消防产品使用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器、洒水喷头、点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等消防产品进行检查,认真对照消防产品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资料,对消防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和外观质量检查,对每个类别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是否达标、标识是否明确是否有正规的来源渠道、经营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等都逐一进行查看测试,认真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并按照抽样送检要求规范抽样范围,将抽检的六个批次消防产品送到广西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消防产品是预防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工具,若无法正常使用,一旦火灾来临,就很可能延误火灾扑救时机,造成“小火”酿“大灾”的恶果。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第六十五条则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时下正值国庆、中秋小长假,高新消防大队提示生产、销售单位一定要有遵纪守法意识,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制造;使用单位在购买使用消防产品时,也一定要多方面地了解消防产品的质量,广大群众也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发现后及时举报,让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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