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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拘留震慑被执行人 法院帮原告追回18年前欠款

    时间:2017-09-29 16:56:4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司法拘留震慑被执行人

    法院帮原告追回18年前欠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通讯员覃丽梅记者何书俊)“真没想到时隔18年,借款还能追回来,太感谢鱼峰区法院执行法官郑宇及时采取强制措施……”9月27日,随着部分执行回款10万元的到手,在鱼峰区法院执行大楼大厅内,申请执行人张某十分开心。

    事情还要追溯到1999年的一次民间借贷纠纷。张某和被告李某是朋友关系,李某因经营缺乏资金向张某借款8万元。1999年1月1日,张某将钱款交到李某手中,李某出具借据给张某收执,借据上约定本金于2000年12月30日前归还,利息按月息1%计付,2002年12月30日前归还利息。然而,李某一直未按期限归还本金及利息,张某多次追索未果,遂诉至鱼峰区法院。法院于2003年3月判决,李某偿还张某8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张某于2004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鱼峰区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找不到被执行人李某,其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奈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领取债权凭证,终结本次执行。

    随着时间流逝不知不觉已过18年,今年9月,案情终于出现转机,张某不经意之间发现李某的行踪,原来这么多年来李某一直居住在前妻吴某位于柳州市水南路的房屋内。张某遂立即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由执行法官郑宇承办该案。通过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线索,郑宇认为此案属陈年旧案,老赖善于规避执行,需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才能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于是,郑宇在最短时间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慑于拘留压力,李某赶紧联系前妻吴某以其名下位于柳州市水南路的房屋作为债务担保,分次偿还欠款及利息30多万元,如今李某已偿还款项10万元,相关执行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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