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西新闻 >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法和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法和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17-09-26 17:11:43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

    梧州日报讯 最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市政府及市旅发委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深入藤县、岑溪市、蒙山县、万秀区部分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现场检查。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苍梧县、长洲区、龙圩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旅游条例,推动旅游产业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2016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1727.66万人次,同比增长13.08%;国内旅游消费192.68亿元,同比增长25.30%;接待入境过夜游客20.27万人次,同比增长3.28%。旅游业在拉动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带动脱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旅游条例,做到重视到位、多措并举、务实真抓,形成加强宣传推动,营造依法兴旅氛围;注重规划引领,完善产业定位布局;完善政策举措,健全旅游管理体系;加强资源开发,推动景区提质升级;强化行业监管,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彰显城市特色,品牌打造日渐响亮等有效做法。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在“十三五”时期把梧州建成“面向粤港澳为主的岭南休闲养生圣地”,以“古苍梧文化、西江风情、生态养生、原生风情”为梧州旅游资源四大核心亮点,突出文化养生休闲特质,培育“休闲康养”标签,将梧州打造为海内外知名的休闲康养旅游目的地。(唐坚 吴文继 陈洁瑜)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