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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部门提醒:转院治疗 要按就医时间顺序结算

    时间:2017-09-23 17:13:0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一男子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先后在两家医院接受治疗,出院结算费用时却遇到难题,人社部门提醒

    转院治疗 要按就医时间顺序结算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赵敏

    横县男子陈先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前不久,他在南宁市不慎坠楼摔伤,先后在南宁市、横县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当初转院时,陈先生未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来,他在横县的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得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减免了70%医疗费。但当陈先生返回南宁市的医院进行结算时却被告知不能享受减免。参保人员连续在两家医院住院,是否都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南国早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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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后住进两家医院办理出院结算遇难题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横县那阳镇人,今年在那阳镇缴费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8月11日,他到南宁市一朋友家玩。当天下午,他在阳台收衣服时不小心摔下楼,导致骨盆等多处骨折,救护车把他拉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仙葫院区接受治疗。入院时,陈先生缴纳了上万元的押金。

    住院治疗期间,因无亲人在身边照顾,陈先生雇请了一名护工,每天要花140元。为了省钱,8月24日,他转到横县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由家人照料。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仙葫院区出院时,因所带材料不齐全,不能按照政策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陈先生就未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计划等在横县人民医院出院后再一起结算。

    9月12日,他在横县人民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按照政策得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减免了70%的医疗费。次日,陈先生的姐夫带齐相关材料,代他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一附院仙葫院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却被告知陈先生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理由是他颠倒了结算时间,先在南宁的医院住院,就应先在南宁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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