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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郑作广涉嫌受贿42万余受审

    时间:2017-09-23 17:07:53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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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郑作广涉嫌受贿42万余元受审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实习生韦举全通讯员农伟) 9月21日,自治区教育厅原副厅长郑作广涉嫌受贿一案,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郑作广被控受贿42万余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郑作广当庭认罪、悔罪、服罪。

    郑作广(正厅级)被捕前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4月至2006年8月,郑作广利用其担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王某、韦某新谋取利益,事后收受王某、韦某新42.33万元。其中,郑作广在担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期间,接受北京晁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挂靠的北京科技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理、化、生物《实验报告册》,进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提供支持和帮助。事后,其多次收受王某现金33.33万元。在担任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期间,郑作广接受广西新世纪教育有限公司董事长韦某新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发行进校书刊方面为该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事后接受韦某新现金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郑作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2.33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检察机关指控郑作广受贿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郑作广对指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的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服罪。

    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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