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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22家单位获评"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时间:2017-09-23 17:01:02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南宁9月22日讯(通讯员 戚海军)近日,笔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5月至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在全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评选出2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其中首次参评的机构有6家,3年有效期届满参加复核的机构为16家。

    参评条件严

    据悉,机构登记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依法取得我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连续在我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一年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方可参加全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加评定:一是未通过上年度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和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二是上年度受到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三是正在被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四是近两年来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被投诉举报,并经有关部门查证投诉情况属实的;五是近两年来经诉讼、仲裁被认定为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的承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六是近两年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评估步骤实

    “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评选步骤分为自评、考评、评定、公示以及结果公布五个步骤。各参加评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首先要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并向所在市人社部门提交自评报告。各市人社部门再对所辖参评机构提交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查,依据评定标准确定考评得分,然后根据考评结果向自治区人社厅推荐。最后由自治区组成专家组对各市推荐单位逐个进行实地察看和复审,并最终评选出“自治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经公示后确认。

    “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有效期为3年。确定为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满3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诚信评估复核,复核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新确定为“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不统一参加诚信评估复核的,“广西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资格自动失效。

    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

    已确定为诚信服务示范单位的机构,由其所在地评估机构进行跟踪监管,定期组织检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和监督。对诚信状况良好的服务机构,在受理扩大经营范围或扩大经营规模申请、资金支持及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在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方面按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倾斜。

    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服务机构,视情采取约谈、曝光、通报、载入诚信档案、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惩戒。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在机构年审时,依法予以暂缓通过年审或注销许可证。对已经确定的诚信服务示范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不诚信行为,要立即撤销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和证书,并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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