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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对市场标价行为进行检查 一批违法行为被曝光

    时间:2017-09-22 17:36:23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柳州市物价局对市场标价行为进行检查

    一批价格违法行为被曝光和责令整改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石红星)为规范市场标价行为,加强对价格的监管,连日来,柳州市物价局组成8个检查组,对停车、物业、教育、景区价格、集贸市场、餐饮、主要商业网点等行业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开展检查,对一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9月16日和21日,该局连续曝光了两批集贸市场短斤少两、变相涨价的摊点,其中,16日曝光了竹鹅二队农贸市场2家、菜园农贸市场2家、胜利海鲜大市场1家;21日,曝光了银山综合市场航鹰过渡分市场3家,五菱市场、永丰农贸市场、白云综合农贸市场等各1家。

    在龙城路一家铺面的醒目位置,悬挂有“疯狂大促、限时特惠39元”的标价宣传字样。执法人员指出,该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促销也没有标明具体时间,容易误导消费者,产生纠纷,责令店家立即整改。星河大厦一楼的苹果手机专营店和2家手机维修店均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亦被执法人员责令整改。

    在青云路8号时代商厦停车场,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虽然该停车场悬挂了车辆停放收费公示牌,但对夜间临时停放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的收费标准,分别标明为2元/辆/次和1元/辆/次。而早在2013年2月,柳州市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解决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重新制定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对临时停放(12小时内)自行车按0.5元/辆/次,摩托车和电动车1元/辆/次,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循环累加收费。因此,执法人员责令停车场整改。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各收费单位对城市道路停车一小时免费政策执行得到都比较到位,绝大部分经营者主动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但五一路地下停车库、罗池立体停车库和鱼峰公园地下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没有执行免费2小时政策,执法人员已对这3家停车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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