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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首批有3家超市申报

    时间:2017-09-15 16:38:5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柳州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鼓励超市制定比国标更严的食品安全标准

    首批有3家超市申报,其他超市仍可申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石红星

    9月14日,记者从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让消费者买到“放心肉菜”,树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柳州市目前正在分批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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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有3家超市申报创建示范超市

    据了解,“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下称“示范超市”)创建,是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部署的重要工作,是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验收标准之一。柳州市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和自治区食安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申报超市必须主体资质齐全、合法、有效,连续经营2年以上;建立有完善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经培训考核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提出正式申请创建日期以前连续两年监督抽检未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问题。

    目前,首批申报参加“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的有柳北大润发、联华天和店、联华居上店3家超市,其他超市仍可自愿申报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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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制定比国家标准更严的食品安全标准

    创建“示范超市”要按照最优质的硬件和最严格的管理来开展。

    超市须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优质肉菜专柜,并公开承诺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配备与经营相适应的冷藏等设备,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

    管理上,鼓励超市制定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更严格的肉菜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严格肉菜采购源头管理,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

    超市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肉菜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肉菜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不合格肉菜召回处置制度等。承诺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超市要按照承诺标准进行自检,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且要认真受理和妥善处理消费投诉,梳理分析消费者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为督促超市落实创建内容和标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加大对创建超市肉菜专柜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全年监督抽检实现抽检品种项目全覆盖,并公开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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