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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物价部门解答:如果停车35分钟 按20分钟收费

    时间:2017-09-09 20:01:58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

    路边停车“前15分钟免费”究竟该怎么理解?物价部门:

    如果停车35分钟 按20分钟收费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李艺

    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已有半年时间。但对于新标准中的“前15分钟免费”政策,部分市民和收费员各有各的理解。有市民认为,车辆无论停放多久,停放的前15分钟免费,而有收费员则认为只有停车不超过15分钟才能享受免费;还有市民对节假日免费停车的政策也不理解。近日,南宁市物价部门针对这些有争议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解读,“前15分钟免费”意味着车辆停放超出免费时间的,应按扣除免费时间后的停放时间计费。

    关于“前15分钟免费”

    针对市民和收费员关于道路路内停车“前15分钟免费”的争议,南宁市物价部门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告》规定:道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前15分钟免费停放。该通告对停放15分钟之后的计费时段、计费方式都予以了明确表述:道路路内停车超出免费时间的,按扣除免费时间后的停放时间计费。

    例如,某市民在市区一类区一级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内,停车时间为35分钟。收费员在收费时,需扣除前1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该车辆停放时间按20分钟计费。一类区一级道路的收费标准为1.5元/辆/15分钟,不满15分钟的按15分钟算,所以20分钟是两个计费时段,该市民应交车辆停放服务费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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