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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柳州市出台举措加大补贴奖励力度 促进毕业生就业

    时间:2017-09-05 01:45: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柳州市出台系列举措

    加大补贴奖励力度 促进毕业生就业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谢永辉

    近日,柳州市出台2017年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确保年底前回柳登记求职的柳州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以上,与往年相比,各种帮扶毕业生就业的补贴、奖励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继续推进“百千万”项目

    今年,预计回柳州报到的高校毕业生人数约为1.1万人,较上年略有增加。为此,柳州市将继续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百千万”项目,即开发公益性质的岗位(“三支一扶”、社区协办员、公益性岗位)800个左右;通过补贴方式鼓励企业为柳州籍毕业生开发岗位1000个左右;为回柳报到的1万名以上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和就业服务,确保年底前回柳登记求职的柳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以上。

    同时,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年内有1000名左右的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实训)50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

    “三支一扶”补贴标准提高

    加大力度扶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基层就业。参加自治区级“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每年生活补贴标准由2.16万元提高到3万元(平均2500元/人・月);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参加柳州市“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由1960元/人・月提高到2500元/人・月。

    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

    市、县主导产业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获得就业见习补贴。按规定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柳州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除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外,还可按规定申请临时生活补助。

    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按每推荐安排一名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并由职业中介机构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3000―5000元/人的一次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小微企业自主申报除外)。

    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人;孵化基地企业每新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其贷款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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