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郑宝用“桂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四款,决定授予郑宝用“桂林市荣誉市民”称号。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郑宝用“桂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7年8月30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郑宝用“桂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四款,决定授予郑宝用“桂林市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