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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鞋子干洗遇“变色”?工商调解获赔偿

    时间:2018-03-19 16:09:34  来源:云浮日报  作者:刘键 通讯员 苏雪英

      “感谢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快速、热情地为我解决了消费纠纷……”近日,在新兴县工商局新城工商所大厅,一位年轻女士对该所工作人员的高效办事效率连声道谢。

      原来,市民林女士于今年2月10日将一对运动鞋拿到新兴县城某店进行干洗,清冼费用共15元。其于2月14日到该店取鞋时,发现鞋子的米白色处染到了灰色,随后向该店反映要求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几天下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林女士遂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新城工商所接诉后,立即联系经营者和消费者于当天下午到工商所进行调解。该所工作人员经认真检查消费者清冼后的鞋子和询问有关情况后,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在洗涤前已注明质量无瑕疵的衣物,经洗涤后出现轻微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予以洗涤费4至6倍的赔偿;经洗涤后出现严重损坏或者丢失的,经营者应予以洗涤费6至9倍的赔偿”的规定,经调解,最终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同意赔偿70元给消费者,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洗涤衣物类消费时,不要图价格便宜或送取方便而到服务不规范、没有相关证照的街头小洗衣店进行干洗,尤其是特殊面料质地的衣物,要拿到专业的洗衣店清洗,并要索取、保存好单据。同时,在取衣物时,一定要对照单据,仔细检查所洗衣物,如有异议要当面提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必要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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