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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尾市动员各地查漏补缺完善河(库)长机制

    时间:2017-12-02 16:20:37  来源:汕尾日报  作者:邓良琼

    11月28日,汕尾市河(库)长办召开第三次河(库)长制工作推进会,动员全市各地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在年底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并顺利通过省的验收。市委书记、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第一总河(库)长石奇珠和市长、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总河(库)长杨绪松分别对全市河(库)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副市长、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军作讲话。

    根据省的要求和汕尾市的实施方案,汕尾市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库)长制体系。今年12月底,省河长办将组织对汕尾市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石奇珠在批示中强调,要层层压实河长制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机制,狠抓突出问题治理,坚守用水红线,坚决把省定的七项任务完成好,让汕尾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杨绪松在批示中强调,各级党政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到今年年底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库)长制组织体系。

    就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林军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库)长制各项工作。二要迅速整改。各地要切实加强检查对照,查漏补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尽快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三要强化督导考核。要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各县(市、区)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牵头组织辖区内河(库)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河(库)长制办公室和各级河(库)长要端正态度,落实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的要求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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