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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定贫困村获奖补资金至少1000万元

    时间:2017-12-01 16:53:03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谢少娜

      本报讯 记者 谢少娜 日前,省财政厅、省委农办联合印发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根据该《办法》,2017—2020年,省财政计划安排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奖补资金313亿元,对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创建工作予以奖补,支持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

      河源255个省定贫困村中,除东源县若坝村、仙坑村、白溪村,和平县楼镇村,紫金横排村,连平溪南村、兴中村、富乐村等8个已被纳入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的省定贫困村外,其余247个贫困村均为此次省财政资金的奖补对象。

      此次省定省级奖补资金分为普惠性奖补和叠加性奖补。其中,普惠性奖补是指对考核达到整治标准的村,按平均每村1200万元标准安排。奖补资金视进度、质量采取退档递减方法安排,进度快、质量好的多奖补,进度慢的少奖补。2018年底通过达标的,每村1400万元;2019年底通过达标的,每村1200万元;以后年度通过的(不迟于2021年底),每村1000万元。叠加性奖补是指对考核达到示范标准的村或开展文化古村落保护开发等叠加任务的村,按平均每村300万元实行叠加性奖补。

      据介绍,省级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方式分配,实行“预安排、后清算”制度。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用于村道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部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合理管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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