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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湖区整治超高违建不手软

    时间:2017-12-01 16:47:23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刘婉萍

        “对顶风违法建设和加建的,一律依法拆除!”昨天上午,龙湖区组织对位于新津街道陈厝合的一宗在建超高违规建筑依法实施整治,坚决制止农村自建房超高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宗违规超建房屋组织自拆,立案155宗,查封177宗,采取停电措施106宗,超高违建房整治成效明显。

        龙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专门成立区农村村民住宅违规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由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指挥机构。制定出台了《龙湖区农村村民住宅违规建设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被强拆的在建超高建筑物位于新津街道泰和街东新一巷25号,目前已建至8层,11月30日上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带领新津街道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东新居委挂钩组全体成员、东新居委全体两委干部,区维稳办、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住建局、规划分局、卫计局、法制局、供电及供水部门等单位,出动约150人及机械一批,对其依法实施拆除。此次强拆活动,对辖区内超高违建业主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农村村民超高违建房抢建势头。

        在全区农村村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中,新津街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全面摸查底数、全面宣传发动、强化巡查监管、按程序推进立案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经巡查发现,一宗位于新津街道泰和街东新一巷25号的超高建筑物已建至8层,街道于今年11月15日上午对该宗违建采取切割电机、焊接升降梯、停水、停电等措施,同时查封升降梯及其电箱和钢绳。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该建筑无相关批建手续,当即向该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11月18日24时前改正违法行为,于11月16日10时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当事人不予签收,也不予以配合,至今未到中队配合相关调查。为深入推进整治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及要求,新津街道将该宗超高违规建筑列入强拆对象,并制定强制拆除工作预案上报上级部门,同时落实所在居委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向业主宣传政策,争取业主配合,尽可能降低拆迁阻力。11月29日下午,街道主要负责人再次到场约谈该宗违建业主,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强拆工作,并抓紧向街道完善相关报建手续。

        截至目前,新津街道累计对95宗超高违规建筑采取强制措施,现场拆除升降机电机68台,查封升降梯91宗,查封升降梯电箱65宗,采取停电措施58宗,采取停水措施6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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