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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尾市交警部门严查“酒驾”

    时间:2017-11-29 16:28:58  来源:汕尾日报  作者:施辰亮

    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汕尾市交警部门自1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目前共查处酒驾违法犯罪行为30宗。此次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开启了最严“酒驾”查处模式:每月全市查处酒驾统一行动3次,各县(市)区不少于每周1次;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扩大勤务覆盖面,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组织方式;联合治安、巡警、特警以及派出所警力共同参与整治,及时处置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执法震慑;严格责任追究,发现对酒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月15日晚,市区交警大队在市区香洲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并进行了全程直播。21时,执勤民警发现前方一名试图靠边下车离开现场的汽车司机,随即上前控制该名司机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面对镜头,该司机在进行酒精测试时,声称身体不适拒绝进行酒精测试,各种不配合的举止引来过往群众的驻足围观。现场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劝导,细心讲解酒驾危害性等知识。据统计,至目前,全市查处酒驾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850人次,警车420多辆次,查处酒驾30宗,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50宗。为扩大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影响力,交警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平台,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进行重点宣传,同时利用公安交警微博、微信等官方平台发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身说法,有效震慑了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使群众充分认识到酒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扩大了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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