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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出台十项措施支持实体经济,为企业减负

    时间:2017-11-28 16:35:0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昕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为了给企业减负降成本,惠州“再出招”!27日,记者从惠州市经信局获悉,为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惠州市正式印发实施了《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惠府〔2017〕162号,下称“惠十条”),以“七减”、“三加”十条措施为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精打细算”。

        ▶政策利好

        企业股改上市可分期缴税费

        记者在新出台的“惠十条”中看到,新的减负政策参照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总体结构,分为十条两大部分内容。

        其中,前面7条做“减法”,从税收、用地、社保、用能、运输、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入手,着眼于降低惠州制造业企业成本;后面3条做“加法”,均为惠州市“自选动作”,从培育新兴产业、培育大型企业、创建品牌和试点示范等方面着力,着重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减法”的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由3—10.5元/平方米下调至2—1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同时,惠州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全国最低水平,大型客车车船税确定为每年510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加大对惠州市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实行分类、分阶段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总额由4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与此同时,首次提出对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因资产整合产生的应缴税额,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予缓缴或分期缴纳的政策措施,缓解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资金难题。

        在“加法”方面,为支持和培育制造业新兴产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经认定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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