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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源已完成交办环保督察案件31宗

    时间:2017-11-25 15:57:27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敖海冲 黄佑添 张勇波

      日前,河源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和自查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东源县开展实地督导。据悉,东源县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责任清单7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制,31宗交办案件全部办结。

       去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继续深入做好相关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督察组交办案件和自查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此次督察情况汇报,东源县下大力气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0座,县城铺设污水主干管网11.8公里。同时,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划定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拆除或关闭养殖场935户,完成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治工作。

      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东源县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查处2宗非法处理危险废弃物案件,清除取缔非法冶炼厂,并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五大治污工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5宗,罚款45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90宗,依法关闭取缔企业4家,建立起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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