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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突出时代性、实践性和实用性丨汕头税务部门打造税法教育研究性学习新模式

    时间:2017-11-21 16:37:20  来源:南方网  作者:黄敏立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黄敏立 通讯员/郑晖)税收普法是我国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些重要战略部署对新时代税收普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汕头市国税局、地税局以汕头市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汕头市东厦中学为阵地,把研究性学习引入税收普法教育,突出学习时代性、实践性和实用性,推动税收普法教育提质增效,打造税收普法教育研究性学习新模式。

        贴近生活,突出税法教育时代性

        税收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税收普法特别是青少年普法教育要打破特定知识体系、固定学习方式的束缚,体现时代主题,提升学生税法学习的自主性、积极性。2016年5月,“营改增”试点在我国全面推开,涉及生活服务等多个行业。汕头市税务部门主动与学校沟通联系,从生活出发,聚焦税改热点,将学生税收调研课题方向选定为,“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盈利的影响,引导学生通过企业调研,自主思考“营改增”和日常生活、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汕头市金平区第1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陈樟、林静、程子涵等同学的作品,《中学生探究“营改增”税务改革与企业发展关系》喜获二等奖。

    东厦中学师生到税务部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汕头税务部门紧跟学生关注热点和时政变化,不断更新学生税法课题研究方向,从“中奖发票”到“营改增”、从征管政策到税收宣传,深深烙上时代印记,推动普法教育与时代发展同轴共转。

        走进社会,突出税法教育实践性

        在一沓厚厚的成果展示册中,记录了学生们走进企业、到街道做问卷调查、体验税收部门工作岗位的精彩瞬间。近年来,汕头市税务部门在组织开展税法课题研究性学习的同时,积极支持东厦中学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和体验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汕头大学创业园、澄海玩具城、诚信纳税企业,到社区街道、沿街商铺发放税收宣传册,让学生近距离感知企业管理,了解税收经济动态的同时,提升和锻炼学生的个人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

    学生们走进企业,距离感知企业管理。

        “社会实践是一个完全异于课堂教学的学习过程,学生们在调研过程中接触、认识社会,找到了将抽象税法概念与具体生活的结合点,也促进了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东厦中学校长林媛玫介绍道。

        学用相长,突出税法教育实用性

        研究性学习重在学习的过程,重在思维方法的学习和思维水平的提高。比如,学校高二年级课题组撰写的《探寻中学生税收宣教的有效途径及实施》报告,从“学生对税收了解程度”“学校税收宣教的必要性”“学生对税收宣教的参与感”“学生对于税收宣教的问题及建议”四个方面设计400份调查问卷,并对收集问卷得来的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向税务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如构建税收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专业的税收宣传队伍、拓宽税收宣传内容、丰富税收宣传途径等。税法课题研究性学习开展以来,学生在税务人员和老师的专业指导下,完成研究报告9篇,提出意见建议16条。

    与税务部门组织开展税法课题研究性学习活动合照。

        “学生们通过税收知识研究性学习,引导他们带着问题去查阅、去采访、去调查、去思考,不仅增长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良好的学习态度,这与学校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初衷不谋而合。”汕头市国税局副局长许锦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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