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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首例!深圳检察机关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时间:2017-11-21 16:34:06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陈熊海 通讯员 周正 梁剑宝

      近日,小蓝单车宣布解散一事被广泛关注,共享单车造成的相关问题凸显。11月16日,深圳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检察监督约谈会在南山区检察院召开,深圳检察机关会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约谈摩拜单车、ofo单车、小鸣单车、优拜单车、1步单车、赳赳单车、优时(助力车)七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三级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及深圳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代表等出席了会议。

      据悉,这是由检察机关为主进行共享单车“检察监督约谈”的全国第一例。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可通过约谈、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将推动“共享单车”问题的多方共治,探索治理共享单车的“深圳经验”。

      据南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云峰介绍,自2017年8月起,南山区检察院针对共享单车当前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了多次摸查工作,走访相关监管部门,听取了多名深圳市、区人大代表关于共享单车问题的意见,制定取证方案,集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无人机拍摄、走访群众等方式在深圳湾公园、旅游景区附近、部分地铁站周边、南山书城等重点区域收集共享单车违规骑行、乱停乱放的证据。

      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表示,面对共享单车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检察机关应当有所作为,检察机关要维护社会利益、公共利益,要对普遍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的社会问题进行监督。据悉,检察机关对公共利益的监督手段有三种,一是约谈,二是发出检察建议,三是提起公益诉讼。

      笔者了解到,在共享单车造成的问题中,既有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不规范的因素,也有行政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还有用户使用不文明导致的问题。深圳检察机关表示,这次约谈只是检察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的方式之一,还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于怠于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共享单车企业,视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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