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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将新增建设用地19.9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1万亩

    时间:2017-10-10 17:48:34  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何帆

    8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获省批准

    清远市将新增建设用地19.9万亩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1万亩

        记者昨日在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清远市8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均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实施。此次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与用地结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等进一步优化,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9.9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1.1万亩。

      据悉,调整完善方案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以控制建设用地盲目增长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以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为前提,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为原则,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征询公众、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有效落实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市国土局介绍,调整后有效地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保障了长隆、省职教基地、广清合作园、燕湖新区、广清城际轨道北延线、广连高速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区域发展平台用地需求。随着各县(市、区)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市、县重大项目的落地,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推动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另外,清远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亦在近期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各项调整完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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