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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城: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的控制指标

    时间:2017-10-09 17:21:31  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黄培

    清城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

    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的控制指标

        现已正式进入秋冬季森林特别防护期,清城区于近日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区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传达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并对下一步工作情况进行了部署,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的控制指标,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会议指出,要深入分析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目前,清城区正式进入秋冬季森林特别防护期,综合气象、林区物候、野外火源等情况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镇街(场)和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提出,清城区各街镇(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明确街镇(场)书记担任指挥长,并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召开2次以上的防火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落实驻村街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护林员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并将责任人的责任区基本信息制作成分布图公布,落实追责制度等。

      会议强调,各街镇(场)还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区林业部门及森林公安机关,要适时组织巡查执法队,加强田边、山边、路边、果园边、菜园边等森林火灾发源地的巡查,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的,坚决按《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同时,清城区各街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好组织领导、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防火部门在森林特别防护期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并处置森林火情,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快速行动,及时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强化扑火救灾调度指挥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要及时赶赴火场,切实履行组织指挥扑火责任,确保安全快速妥善处置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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