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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巡察组公开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

    时间:2017-10-09 17:16:21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于今年4月下旬启动,至8月上旬结束。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理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局)等9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日前,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除按有关工作要求不予公开的外,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现将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工作作风问题突出

      2017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政治引领作用弱化,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研究事项决而不行,个别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团结意识不强,政治规矩意识淡薄。党建工作薄弱,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缺失,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作风问题突出,存在行政“不作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工程项目无合同、超限额使用现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视抓好理论教育。三是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行为。四是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六是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干部群众满意度低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6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不到位,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滞后,政治学习不严格、不及时、打折扣。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不强,干部群众满意度低。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基层组织制度落实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基层组织管理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履行“一岗双责”失位缺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研究讨论干部人事和调动干部频繁,存在违规设条件提拔干部、与组织讨价还价等现象,“近亲繁殖”问题较为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时有发生,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依然存在,存在违规组织评比表彰等问题和为官不为等现象。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变相发放福利问题。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查找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组织人事管理混乱

      2017年4月21日至6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核心地位弱化,班子政治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组织和党员管理松散。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不规范。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借调乱象凸显,组织人事管理混乱。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先建后批、未按规定核实工作量的问题,有较大的廉政隐患。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三是抓好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五是对存在廉政隐患的问题,严格规范管理。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2017年6月7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欠缺,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够坚决,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够到位;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欠缺,执纪问责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挂账资金存在隐患,违反公务卡结算制度、违规接待、擅自扩大拨付款支出范围等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好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三是切实担负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严肃组织纪律,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是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

      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滞后

      2017年6月5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缺位,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党建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管理不够严格,窗口单位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对窗口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违纪问题。五是严格人事管理,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六、市旅游局党组

      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不规范

      2017年6月12日至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上仍有不足,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行政办公会与党组会混开等问题。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不够强,对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对党的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学习针对性不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责任履行存在差距,存在非公务用车违规报销油料费等问题。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开支随意性较大,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仍时有发生。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以理论指导实践。三是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层组织管理。四是持续强化从严治党,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监督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五是严肃治理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单位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2017年6月12日至8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四个意识”不够强,发展定位不清晰,工作方向不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肃,基层组织管理、支部组织生活、党籍管理、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等不规范。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服务类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下属公司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先施工后补办立项审批手续等问题;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存在挤占专款问题;仍有多项国有资产均未规范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重大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多项重大投资存在亏损风险。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切实强化党组领导核心,找准自身定位,理顺管理体制。三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四是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五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排查潜在的廉政风险。

      八、市民政局党组

      对上级要求不落实不整改

      2017年6月12日至8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领导班子政治意识薄弱,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落实不坚决、不到位,致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工作在全省滞后。党建意识薄弱,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缺位,重点领域监管不力,福彩公益金使用分配缺乏民主决策,有较大廉政隐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督查督办制度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和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使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三是抓好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防范廉政风险。五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九、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局)

      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2017年6月5日至8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局)领导班子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领导班子“四个意识”不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滞后。履行农村改革工作指导监督职能不到位,对扶贫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未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造成县级以下基层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时有发生。党建意识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形式轻实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隐患。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存在人岗不符现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不规范。同时,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定位,如期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坚持党要管党,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五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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