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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居民屋顶建光伏发电站 余电上网可赚钱

    时间:2017-10-05 16:58:23  来源:东莞时间网  作者:肖剑雄

      居民屋顶建光伏发电站 余电上网可赚钱

      《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近日,市发改局公布了《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简化相关程序,以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及管理,促使光伏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居民项目并网45个工作日内搞定

      据了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但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办法称,市发改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先建成先分配”和“采用本市主材优先分配”的原则,即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备案登记,建成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后,根据并网验收意见单的出具时序,依次将项目纳入指标管理范围。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施工,具备验收条件后向东莞供电局发起备案登记。对使用本市企业(或总部在本市)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项目优先纳入指标管理范围。对于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用电性质为居民用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东莞供电局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并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办理期限。

      并网和运行等环节均免费

      根据办法,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标准及流程按照东莞市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请通知及对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分布式光伏项目采取事后补助,市发改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划拨工作。东莞供电局负责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国家补贴的转付及垫付。

      办法还称,东莞供电局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东莞供电局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享受电量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东莞供电局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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