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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实行分类审批管理

    时间:2017-09-30 23:23:09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王莉英

      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和规范深圳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规划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深圳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有关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要求。同时,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按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审批管理:一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原则上按照一般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审批监管;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建设的,各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照“服务前移,协同高效”的原则开展审批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用地期限届满或受纳场封场后,应按获审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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