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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垃圾分类专项执法 一日开出罚单25张

    时间:2017-09-07 20:12:28  来源:南方网  作者:余秋亮

      不做好垃圾分类,小心吃罚单!9月6日,重点针对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单位,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兵分五路”,分赴越秀、天河、番禺等9个区,对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进行督导。

      据统计,当天9个区共检查了60多家单位,并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5份。对于发现问题的单位,执法部门将在2—7天内进行复检。

      该委负责人表示,本月的督导共3次,每次2个半天,目的是督促各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执法取得实效。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执法部门将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

      亮点:政府机关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获点赞

      据介绍,从本月启动的专项执法行动,各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按照计划,各区每周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少于辖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单位数量10%,在每周执法检查单位中党政机关、学校、市场、物业小区、其他(酒店、公园等)比例约为3:2:2:1:2(如出现某一类型单位全部检查完成时,可将其份额合理调配到其他类型单位上,保证各类型单位检查持续时间基本一致)。

      政府机关单位是专项执法的重点检查区域。6日上午10时许,笔者跟随督导组和执法队员到达番禺区政府进行检查。在区府内的主要宣传栏上,张贴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海报,图文并茂地对垃圾分类工作要点进行了宣传。同时,在户外的大多数垃圾桶上方,均有简要标语或宣传画指导如何做好分类,垃圾桶上的标识也基本规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番禺区政府建立了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并进行公示。“在分类收集方面,我们与广州粤华物业签订了合同,由该公司在每日上午或下午定期收集;在分类运输方面,我们主要聘请番禺区市桥清洁服务公司进行每日上门收运;分类处理方面,根据分类的不同,我们委托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单位,进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而在垃圾桶的设置上,该单位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标准,在每栋楼的底层设置了齐备的收集容器,而且垃圾袋使用基本规范。甚至在办公室内垃圾桶的设置上,该单位还分了“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两种。查看垃圾桶内垃圾时可发现,该单位分类投放的准确率比较高,基本没有“乱投放”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单位食堂的后方,笔者还看到了一台厨余垃圾处理机器。“这台机器每日可‘消化’100公斤的厨余垃圾,通过耗氧处理,将其‘转化’为肥料等物质。这样一来,需要外运处理的厨余垃圾便得到了有效减少。”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而就地处理厨余垃圾的做法,也受到了督导组的点赞。

      类似的做法,在广州市政府大院也可看到。该单位食堂内安装了食物垃圾脱水减量系统,可对厨余垃圾压缩处理,减少其约85%的体积,便于下一步的运输处理。据介绍,这种因地制宜分散就地处理的方式,已经正常运转了3年。

      不足:全市共开出25张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除了政府机关外,各区还在强制垃圾分类的国有企业、酒店宾馆、公园、学校等区域内随机选点,进行抽查。检查结果显示,尽管这些单位均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部署,但仍有小部分单位在某些方面做得并不尽如人意。据统计,9个区共检查了60多家单位,并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5份,涉及分类标识不清晰、垃圾桶配置不全等。

      笔者在番禺某宾馆内看到,该宾馆的走廊的垃圾桶尽管张贴了标识,不过“其他垃圾”的黑色标识却变成了橙色。该宾馆负责人表示,这个标识是从网上下载的,加上员工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不足,才出现了错误。

      此外,在该宾馆的垃圾临时存放处,存放“有害垃圾”的容器是黑色铁桶,厨余垃圾则是红色的桶,而且墙面上也没有张贴指引,属于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出2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定该宾馆在2日内整改完成,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宾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对此,宾馆负责人表示:“下午马上开会,加强教育培训,并安排相关负责人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一更正。”

      在天河区某中学,执法队员检查出来的问题更为严重:除了厨余垃圾投放处相关标识设置不规范外,在该学校的垃圾临时中转站,露天放置了8个收集容器,不过应该放“厨余垃圾”的绿色垃圾桶,却放了棉被等“其他垃圾”;应放“其他垃圾”的黑色垃圾桶,则有厨余垃圾的痕迹。

      针对这些问题,执法队员不留情面地开出3张罚单,勒令学校负责人5个工作日内改正。

      市城管委负责人表示,8月4号全市垃圾分类动员部署大会以来,各区、各单位落实责任总体到位,各项举措扎实,总体效果不错。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这一轮的检查执法来强化重视程度,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垃圾分类更加精准。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机团单位、样板小区的带动示范作用,影响推动更广泛的社区和市民参与进来。

      对于市民群众关心的垃圾分类收运对接问题,该负责人强调,一定会抓紧把垃圾混收混运的问题解决好,加大车辆的配置,优化收运的线路,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建设。

      年内实现全市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全覆盖”

      据介绍,本月的督导共3次,每次2个半天。广州市城管委的督导组在此后的每月,还将对各区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到今年12月31日前,各区的检查必须覆盖辖内全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单位。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监督管理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区域的单位,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市场、酒店、公园等,重点对责任人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开展宣传指导监督、收集容器设置、垃圾袋使用、其他类型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

      对物业小区,重点对投放点是否公示投放时间等信息、是否混收混运垃圾、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等方面进行检查执法。对未公告不同类别垃圾投放时间地点、未使用不同颜色垃圾收集袋、建筑垃圾或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广州还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检查、执法评价、宣传教育、信息报送、责任追究、联动执法等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检查评价。

      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时,对不符合法规和规范的行为予以规范并指导纠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可不予处罚,每个单位给予一次整改机会;对于不配合执法、态度恶劣、不按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予以处罚,情节恶劣的予以曝光。从明年1月开始,垃圾分类执法要走上常态化执法的道路,对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行为直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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