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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顾问建议地方立法要结合清远实际、更接地气

    时间:2017-09-05 20:22:16  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毛远策

        9月1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团第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各位顾问关于《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多位顾问认为,《草案》在“接地气”方面仍有待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远平出席会议。

      当天共有13位立法顾问参加会议,其身份包括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法律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高等院校教师,律师行业代表等。

      立法顾问们可谓有备而来、“咬文嚼字”,他们对《草案》提出数十条意见,其中多位顾问提出,《草案》在结合清远实际、接地气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地方立法要结合地方实际,要接地气”,立法顾问、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科长赵谊钰表示,《草案》应该关注与水面、水体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

      立法顾问、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赖鸿提出,立法应具有前瞻性,要关注“广场舞”老年人的相关问题,包括生活噪音、活动区域规划等问题。

      立法顾问、市政协副秘书长朱小兵提出,近期开展的创文工作对市容市貌相关行为有很多倡导性措施,《草案》应对此有所考虑,是否需要在立法中予以明确。

      立法顾问、广东省社科院清远分院副院长邹锡恒表示,立法要扬善惩恶,不仅要强化行政部门的执法手段,对市民的正确做法也可以有鼓励性措施,给与奖励。

      郑远平对立法顾问们所提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与肯定,对委员们提出的“接地气”问题表示认可,他表示,地方立法要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接下来将结合顾问们提出的意见,围绕清远的地方实际进行修改,把城市管理中的死角问题解决掉,把特色做出来。

      郑远平表示,立法顾问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立法顾问团的设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需要,也是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渠道,可以收集社会各界的声音和想法,他希望顾问们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真正做到“又顾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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