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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统一实施“多证合一”本月起开办企业更便利

    时间:2017-09-05 19:55:47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代国辉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代国辉、通讯员粤工商报道:8月31日,广东省工商局、住建厅、商务厅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自9月1日起在广东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原本“五证合一”将扩大到“十一证合一”。对于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扩大到“四证整合”。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通告》指出,全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共6项;在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后,需办理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的,可自行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管理信息申报相关应用,补充申报相关管理信息;经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审定或确认接收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原需使用被整合证照办理的相关业务。

      个体工商户无需强制换照

      值得说明的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管理信息申报相关应用正式启用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仍需按原规定到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事项。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而个体工商户无需强制换照,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解读】

      1.“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企业有什么直接影响?

      最为直接的,是开办企业的办事环节减少了、效率提升了。企业登记时,原来需要依次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多证”,现在只需要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2.“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适用范围是广东省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

      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时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不变,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相同。

      市场主体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各级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4.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换照是否收取费用?

      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5.已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

      要不要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

      不需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与被整合涉企证照事项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对接。

      6.广东省的“多证合一”企业到外省办事,需要注意什么?

      “多证合一”改革是由各省根据经济发展特点和区域产业发展情况决定。因此,今后企业持“一照一码”执照到省外办事,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已经被整合的备案文件,建议企业保留联合通告,或到省工商局官网下载“多证合一”改革文件予以说明;根据需要,企业也可以到原备案部门申请打印纸质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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