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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创新高!深圳上半年接收应届毕业生53975人

    时间:2017-09-05 19:48:3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沈婷婷

      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报道: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9月4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应届毕业生53975人,与2016年同期相比上升39.40%。最近两个月是大学毕业生入职高峰期,劳动合同怎么签?试用期如何规定?很多毕业生都不了解。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按照规定,无论本市户籍职工还是非本市户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除了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他3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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