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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远51名优秀律师长期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时间:2017-09-01 19:51:43  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黄馨

    林为民(左三)等领导到法律服务社了解运行情况。

      8月31日,由市委政法委主管,市法学会主办的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下简称“法律服务社”),在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三号楼首层(市信访局旁),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并开展法治宣传。今后,法律服务社将持续发挥作用,51名优秀律师轮流“坐诊“、”把脉“,成为清远深化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亮点。

      具有公益性质社会组织,确保公平、中立

      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等领导在法律服务社了解运行情况,并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现场,某村村长代表村民,就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过程中,承租方私自变更土地用途、转卖用地给第三方等纠纷咨询律师。律师了解情况后,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该村长听取法律意见后,表示将与村民共同商议,根据法律法规合法争取利益,协商解决。

      “法律服务社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主要从法律方面为市民提供分析和指引,不介入到具体的案件和诉讼中,确保公平、中立。“据法律服务社理事长刘华杰介绍,通过信访过来的群众,凡是涉诉、涉法,法律服务社会引导他们走法治道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如去年底,某陶瓷厂员工因陶瓷厂拖欠工人劳动报酬而到人民法院信访,法律服务社接受此案咨询后,寻找陶瓷厂负责人协商,目前已完成财产评估和拍卖,并进入分配阶段,预计明年春节前可全部解决。

      持续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介绍,法律服务社在去年下半年开始筹备成立,今年8月25日试运行,在筹备过程中就已经开展了不少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社是广东省的一个创举,为了推进法治建设而设立。当前,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法律是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工具,中立法律服务社也是法治的产物。律师的春天到了,律师背后代表的是私权,代表的是群众的声音,所以实际上是群众的春天到了。”刘华杰说。

      据市委政法委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马泳介绍,法律服务社为涉诉、涉法的信访群众提供免费咨询、答疑解惑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群众普遍表示满意,并反映律师服务周到,业务精湛。“接下来我们还将一如既往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平安清远、法治清远作出应有贡献。”马泳表示,今后,法律服务社将通过组织专业律师、法学专家等中立第三方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持续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法律服务社目前共有理事单位16个,均是在全市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热心法治公益事业,有一定规模且专业服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社按照业务熟悉、热心公益、公信度较高且执业时间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条件,从律师队伍中选拔出51名优秀执业律师组成专家人才库,为群众提供服务。有这些专业律师长期“坐诊”“把脉”,许多矛盾纠纷将在这里迎刃而解,将成为清远深化公益法律服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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