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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医保今起缴费 每人每年180元

    时间:2017-09-01 19:33:36  来源:梅州日报  作者:严海苑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18年度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今日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持续至今年11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据了解,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梅州市户籍居民,以及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和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子女均可参保。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幼中小学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需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再到社保部门委托的邮政储蓄银行进行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分4种类型缴费。属于农村居民的,应以户为单位缴费,村委会统一收缴医保费,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属于城镇居民的,可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参保缴费,或通过手机银行、网银在线、代扣代缴等快捷渠道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属于本市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行报盘核定,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属于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民字【2017】35号)规定,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属于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的,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予全额补助。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将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对象在规定的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参保缴费,可优先选择手机银行、网银等渠道轻松缴费,以免因漏缴费错过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对于已办理代扣手续的参保人,应及时存入足额资金至绑定的银行账户便于扣款缴费,确保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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