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源市中院女法官黄莉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女法官周春媛被广东省妇联评为“第三期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优秀志愿者”。
黄莉现为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自2009年来,她审结各类案件298件,其中涉妇女儿童案件141件。在多年的工作中,黄莉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依法办理每一件案件,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在审判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周春媛现为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员。在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期间,她共办理了700多件民事案件,其中涉妇女儿童案件200余件。周春媛热心妇女儿童工作,关爱女性弱势群体,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市中院党组号召全院法官以黄莉、周春媛为榜样,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