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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东区:法院、检察院“两长”同庭办案常态化

    时间:2017-08-29 19:40:50  来源:阳江日报  作者:许倩

      本报讯(记者/许倩 通讯员/林静娴刘小婷)近日,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在阳东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阳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纪益担任审判长主审案件,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昌念出庭支持公诉。此次阳东区法检“两长”同庭审理,是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长、检察长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意味着院长、检察长带头办案、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化。

      经市公安局阳东分局侦查,2016年9月23日,被告人李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机动车,凌晨5时许行经东平镇某路段时,与一辆不按规定让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检验,被告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3mg/100ml,属醉酒驾驶。据此,阳东区人民检察院向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日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审判员用语严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公诉人围绕案件出庭证据条分缕析,环环相扣。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院长、检察长亲自办案,是阳江市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阳东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法院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是顺应司法改革趋势的创新举措,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入额院长带头办案的要求,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更重要的是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促进全院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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