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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动支付普及!消费拒收现金 ?这个不可以有

    时间:2017-08-09 22:01:33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张昕

     

      随着移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商家对于“无现金”消费变得愈发热衷。鲁力 摄

      随着移动电子支付的普及,商家对于“无现金”消费变得愈发热衷。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规模达到5.11亿元,其中,手机支付的规模增长迅速,达到5.02亿元。

      在越来越多的线下商铺接入扫码支付和刷卡支付等设备后,部分商家甚至开始拒绝接受现金支付的方式,而近日一则有关“拒收现金”的报道更是引发了社会热议。

      事实上,目前惠州一些经营场所以及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谢绝现金”的情况。

      那么,如果商家只接受移动支付,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

      记者通过采访惠州金融监管部门获悉,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无现金、智能货币等只是法定货币——人民币的补充,不能替代法定货币,也不应因移动支付的流行,而减少人民币的应用场景。

      因此,拒收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

      南方日报记者 张昕

      1 调查 商家“谢绝现金”,目前不可以有

      日前,珠海一家面馆因只接受手机支付且“谢绝现金”,被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认定有“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的解释,消费后用任何一种电子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拒绝现金支付,而人民银行法务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具体的处罚结果还需等待时日,未来也有可能会对相关情况出台具体的条例。

      记者调查发现,惠州的一些经营场所以及公共服务机构也存在“谢绝现金”的情况。

      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近期到惠州市东平片区的一家西餐厅消费,结账付款时也只能通过微信点餐并进行支付。

      “不可以现金支付,进店消费时,服务员会提前告知。”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进门落座后,该商家需要消费者用手机扫张贴在桌面上的二维码后,进入微信公众号进行点餐,系统会提示订单号、金额等信息,而就餐之后再用微信进行结算支付。

      记者于7日来到这家西餐厅也发现,该店并不设收银台,且只接受微信支付,如微信余额不足可以刷卡,但一般不收现金,除非消费者没有银行卡或没有开通微信支付功能,则收取现金消费。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了惠州市区多个大型商超的餐饮消费场所,采用的都是类似的线上支付模式,但店方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确实以微信和刷卡支付为主,对于要求支付现金的顾客他们会进行劝说,但不会强制要求顾客不能以现金支付。

      对于商家“谢绝现金”的行为,记者也从惠州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根据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相反,拒收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并不违法,因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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