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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新规征求意见 车窗抛物面临的处罚将严得可怕!

    时间:2017-08-08 22:20:39  来源:东莞阳光网  作者:

      东莞阳光网讯 一口痰一百元,你干不干?东莞再出新规,严惩随地吐痰、车窗抛物、沿途抛洒渣土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日前,东莞市法制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如获通过,将对各项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提供明确的处罚依据。通过,市民和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将纳入诚信系统。管理部门同时呼吁市民积极举报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将对其行为给予奖励。

      市民可通过登录市法制局官网的“立法立规征求意见”栏目(http://sffzj.dg.gov.cn),或是寄送邮件至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法制局法规科(邮政编码:523888),以及发送传真(0769)22831357、发邮件至邮箱sfzjfg@dg.gov.cn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针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期限将截止至9月10日。

      开窗扔垃圾 被抓到罚款200元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倾倒脏水、抛洒渣土……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的生活工作环境。为加大对这些行为的惩戒,《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上述各项行为的惩戒力度,并根据对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逐渐加码处罚金额。

      其中,随地吐痰、便溺的,需现场清理,并接受100元以下的处罚。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车窗抛物的,处以200元以下处罚,当事人不能现场清理的,还得付费请他人代为收拾残局。渣土车、液体运送车沿途洒落垃圾的,最高还可处以5万元的处罚。

      为了确保处罚到位,管理部门在监督环节引入了市民监督,市民可通过电话、网站、信箱、电子邮箱和数字化服务平台等多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交警部门也将加入对“车窗抛物”的监督行列,今后路面抓违章行为,不仅包括交通违法,还包括卫生违法。

      大件垃圾过时了 不能想扔就扔

      床垫、茶几,沙发,甚至洗手台,用旧了、用坏了如何处理?有市民选择往家楼下随便一丢。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这些行为不能再做了!而为了解决市民的这些烦恼,《意见稿》要求,政府部门应当按照便于投放、交售的原则,规划设置大件垃圾专用拆解场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旧家具交易、置换、捐赠场所。

      大件垃圾应当采取以下方式之一投放:(一)投放至大件垃圾专用拆解场所;(二)交售至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旧家具交易、置换、捐赠场所;(三)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大件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违者处以200元以下处罚。

      鼓励政府机关将厕所开放使用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对粪便的处理格外重视,不仅对化粪池等相关设施的管理、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各镇村社区在规划卫生配套措施时,也必须将相关的公厕建设纳入规划范畴。

      管理时,公共厕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标志,按规定对外开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厕所清洁、设施完好。同时,《征求意见稿》也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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