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中山公路工程引入信用体系,企业拖欠工资将被降级
  • 中山公路工程引入信用体系,企业拖欠工资将被降级

    时间:2017-07-31 22:25:5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黄煜升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煜升)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中山计划6年内投入1400亿元布局交通版图。记者7月30日从中山市交通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施工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该局拟出台《中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在征求意见。根据方案,中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企业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将被降级。

      制定履约信誉情况台账制度

      今年,中山把深中通道和深茂铁路等项目建成通车之年2023年,确定为枢纽城市建设的目标年,分三个阶段进行建设。其中,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共76项,包括刚性项目33项,弹性项目43项。全市需要实施的高速公路项目有6个,分别为广中江高速、深中通道、中开高速、香海高速、东部外环高速、西部外环高速。上述项目建设总里程逾200公里,三年建设总投资261.3亿元。

      为确保全市各种公路工程保质完成,中山拟通过量化方式,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进行评价,以进一步掌握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并将有不良行为的单位记录在案。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结合信用评价评分细则的具体要求,建立施工、监理企业履约信誉情况台账制度,进行动态管理,检查频率为一季度1次,汇总后作为每年信用评价复评的依据,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施工、监理企业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期内,施工、监理企业若受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或存在信用等级直接定为D级的评价标准所列情形及降低信用等级行为的,将立即对其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并公布;对表现突出,受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公司主管单位(部门)表彰认可的从业施工、监理企业适用动态评价原则。

      D级企业无法通过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

      企业要达到AA级条件,除了评价分数高于95分、年度内完成合同工程量20%以上外,还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中山市内有两个及以上从业项目合同段参与评价的,施工合同总额超过1.5亿元,仅有一个从业项目合同段参与评价的,施工合同额超过0.8亿元;二是中山市内有两个及以上从业项目合同段参与评价的,施工合同总额超过1500万元,仅有一个从业项目合同段参与评价的,施工合同额超过800万元。

      另外,根据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企业及试验检测机构,若出现签订中标合同后不履行合同责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当年每发生一次,其信用等级立即降低一级,直至降到D级。

      对于列入信用等级为D级,或有在建项目但不参与信用评价的从业单位,原则上不应通过该年度市公路项目的招标资格预审。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等级且当年度有在建项目参与评价的从业企业,若其当年度信用评价分数符合相应信用等级的分数要求时,其信用等级可延续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不受参评项目数量及合同额限制。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