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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期4个月!惠州将开展法规实施情况“体检”

    时间:2017-07-29 21:03:49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黄晓娜

      去年6月1日,备受关注的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正式落地施行。时隔一年,《条例》的实施给西枝江带来怎样的变化?实施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西枝江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体检”,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和立法后评估。为了确保“体检报告”的客观真实,将邀请2~3家第三方机构参与调研评估。

    我市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保护西枝江。 本报记者郭亮平 摄

      通过“体检”提高我市立法质量

      2015年8月下旬《条例》初稿形成,几经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草案。2015年10月和12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在去年2月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随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去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条例》于去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审议、施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关注度持续不减。

      “社会各界的关注是开展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和立法后评估的重要推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裕瑾说,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对于提高我市立法质量、提升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本次“体检”将对西枝江水质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与实效、《条例》主要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检视和评价,评估的内容包括《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和立法工作经验与教训。

      其中立法过程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包括《条例》的立项、调研、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是否贯彻民主立法原则,是否在人大主导的基础上坚持开门立法,组织发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进程,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开展必要的调研评估与论证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注重平衡各方面的合理利益诉求。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包括《条例》的主要制度设计是否存在与相关上位法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相抵触的情形,能否有效回应西枝江水质保护的法治需求、具有惠州本地特色,有关制度规定是否易操作、可执行、真管用。

      将邀请2~3家第三方机构参与调研评估

      本次调研评估工作从6月底启动,10月份结束,为期4个月。目前已进入确定调研评估方案和部署阶段,7月下旬~8月将进行征集意见和实地调研,9月~10月将进行汇总情况和提交报告。调研评估的方式包括政府和部门自查、公开征集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召开情况汇总会和召开调研评估会议。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调研评估采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评估组与第三方机构参与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已成立了调研评估组,成员包括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公室及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财经工委、农工委等工作机构负责人,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立法咨询专家等。

      “我们将委托2~3家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调研和评估,确保调研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陈裕瑾说,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分别独立开展调研、征求意见、论证等活动,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并向调研评估组提交关于西枝江水质保护条例实施实效和立法质量的研究意见。必要时,第三方机构可以派人参加调研评估组组织开展的与调研评估工作相关的具体活动,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

      本报记者黄晓娜 实习生张中彦 通讯员臧 博 翁敏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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