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广州出台河长巡河指导意见 区级河长两月至少巡河一次
  • 广州出台河长巡河指导意见 区级河长两月至少巡河一次

    时间:2017-07-28 20:51:54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豪 何伟杰

      7月27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了解到,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河长巡河指导意见》。《意见》适用对象主要是区、镇街、村居级河长,明确了河长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巡查记录等内容。

      《指导意见》指出,河长应熟悉掌握责任河湖沿岸污水收集情况,排水口分布、工业企业分布、农业养殖分布等情况,巡河原则上应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十一项,比如水面是否有垃圾等漂浮物;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水体有无明显异味,颜色是否异常;水生植物是否正常生长,有无腐败情况;河湖沿岸餐饮服务业、工业企业、农业养殖、居民等是否存在直排废污水;是否存在倾倒垃圾、余泥渣土、建筑废弃物等行为,等等。

      区级河长每两个月巡查不少于一次;镇街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村居级河长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

      不仅明确安排了河长巡查频次,《指导意见》还要求各级河长在巡河时或巡河结束当天,应详细、准确填写河长巡查日志,并亲笔签名存档。已实现河长巡河在线登记的区,实行河长巡河电子化记录,无需再打印归档。而关于日志内容,它主要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现场照片等基本信息。当然,河长巡查日志由区河长制办公室印制。

      《指导意见》强调,区、镇、村级河长在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协调解决,涉及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区级河长和区河长制办公室。当然,为切实解决在河长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高处理效率,各区应建立河长微信或QQ群等信息交流平台。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通过信息交流平台上传,及时妥善处理并跟踪解决到位。

      正在行动

      巡河抓“邋遢猫”

      金羊网讯27日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与市河长办组织水环境巡查发现,流溪河支流高增人和排渠污染严重,岸边两家企业顶风作案,违法建设、违法填埋河道、违法排污。目前,市河长办要求属地政府立即着手依法拆除违建,恢复被填埋的河道,并整治工厂乱排污现象。

      7月27号下午,记者来到了人和镇高增街169号,这里是一家生产礼品盒的工厂。一走进去就可以看到被污染的河涌,而河涌的东边就与流溪河交汇。

      记者看到,厂房旁的河水浑浊不堪,水面泛着大量垃圾,而在距离河涌不到五米的墙角,延伸出几条白色排水管,污水直接排入河涌,排水管附近也满是塑料袋、饮料瓶等生活垃圾。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广州市河长办还将会对该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复查,若相关企业不及时进行整改,则将督办有关部门一同进行严肃处理。

      白云区人和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所负责镇内28条河涌的巡查工作,但巡查人员没有及时上报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将在一周内完成清除非法填埋河道、拆掉违建以及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